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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局对22家照明企业产品被抽查,3家不合格
点击次数:43065   更新时间:2024-12-19   【打印此页】   【关闭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金山、静安、虹口、徐汇、奉贤5个区以及京东、天猫2家网络平台22家企业销售的19个品牌32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嵌入式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进行了监督抽查。

  经检测,有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4%。检测项目涉及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骚扰电压(电源接口)、辐射骚扰(30MHz~1GHz)、谐波电流、能效等级(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显色指数等11项。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骚扰电压(电源接口)、谐波电流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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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监督抽查不合格表

  一是骚扰电压(电源接口)项目不合格,有1批次。上海优丽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优丽美家”牌台灯(型号规格:HX-ZM6648),骚扰电压(电源接口)部分频率点测量值超出标准规定的限值,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灯具工作时对同一电网内的其他用电设备产生电磁干扰,影响其他用电设备正常工作。

  二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项目不合格,有2批次。如上海市闸北区恋夏灯饰店在新柳营灯饰广场销售的标称由广东奔豪照明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奔豪照明”牌射灯(型号规格:BHX301-12C),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为0.5mm2(标准要求普通灯具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应不小于0.75mm2),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外部接线的截面积达不到要求,在安装或维修灯具时,外部接线和与固定布线直接连接的接线易受到外部机械应力被折断,造成导线与其他部件接触,存在触电危险。

  三是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有1批次。上海优丽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优丽美家”牌台灯(型号规格:HX-ZM6648),谐波电流超出标准规定的限值,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谐波使电能的生产、传输和利用效率降低,引起电气设备过热,产生振动和噪声并使绝缘老化,使用寿命缩短,甚至发生故障或烧毁。

  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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