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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
点击次数:1203684   更新时间:2018-09-05   【打印此页】   【关闭

 苏科协发〔201899

 

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高校科协:

为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扶持有学术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根据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将开展2018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18年度资助名额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为2年。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等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6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推荐选拔,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或设区市科协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推荐单位应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近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学会无推荐资格。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科协或所在省级学会。

四、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科协可推荐3名;各省级学会可推荐1名;各高校科协可推荐1名。

五、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接支出。

六、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各推荐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12018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纸质材料1份;

2、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推荐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1份。

(二)候选人材料

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材料5份,其中原件2份;电子版材料1份。

2、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872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单位: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人:顾弘彦

联系电话:(0256815589913605164157

电子信箱:908762538@qq.com

收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14号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1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人:宋红群  岳庆桂

联系电话:(02583736261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4

附件: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

2、资助培养人选推荐单位信息表

3、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420

(苏科协发〔2018〕99号)附件

99号文件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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